张爱玲在《爱》里写:“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。”这话太重,像命运在胸口敲了一记钟。可我们大多数人的初遇,哪有什么宿命感呢?不过是俗常日子里的一个寻常切片,轻得像呼吸。
可大多数人的初遇没那么宿命,就是食堂排队他帮你递了张餐盘纸,或者图书馆你坐他对面,他抬眼笑了一下。但你后来会记得。记得那天窗外是什么天色,记得自己耳朵先红了。人是奇怪的,记不得高考数学最后一题,却记得一个陌生人第一次叫你名字的声调。
那一秒实在太短,短到不足以构成故事的开头,却足够漫长,漫长到我后来无数次在深夜回想时,都能把那一帧画面,从那个秋日下午开始,一遍遍倒带、放大、描摹。原来所谓的“一见钟情”,未必是惊涛骇浪,往往只是生活不经意间漏下的一道缝隙,光透进来,照见了此后余生的所有伏笔